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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淡水國民中學
New Taipei Municipal Tamsui Junior High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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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立淡水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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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訪視指標

發佈日期 : 2024-04-10

一、編班正常化

  • 1-1-1 學生編班方式能採用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以落實常態編班:1.依測驗成績高低以S型排列、2.公開抽籤、3.電腦亂數。
  • 1-1-2 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能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班級。
  • 1-1-3 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能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 (檢附設班核定公文),並依規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 1-1-4 學校自行辦理新生編班時,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落實公開辦理編班作業。
  • 1-1-5 學校於各班學生編班完成後,能立即將學生編班名冊(含就讀班級及姓名)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若學期內班級學生有異動者,亦同。
  • 1-1-6 常態編班資料相關資料能妥為保存至少3年。
  • 1-2-1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 1-2-2 學校於辦理導師編配抽籤時,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 1-2-3 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班別之藝術專長,應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 1-2-4 導師編配資料保存相關資料能依規定,妥為保存至少3年。
  • 1-3-0 實施年級內分組學習

二、課程教學正常化

  • 2-1-1 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
  •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 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課
  • 2-1-4 國中三年級會考後至畢業典禮期間之課程規劃,能整體妥善規劃並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中。
  • 2-1-5 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
  • 2-1-6 學校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的課程內容能以複習為主,未教授新進度。
  • 2-1-7 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未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 2-1-8 學校辦理留校自習未收費,亦未將自習時間用於上課或考試
  • 2-1-9 學校及教師未出現要求學生購買坊間參考書或測驗卷、以坊間參考書作為教學內容
  • 2-2-1 學校能優先依據師資專長排課。
  • 2-2-2 學校應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 科目之專業師資 含正式及代理缺額
  • 2-2-3 學校排課與配課能依規定,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如有配課需要時,同一位教師能長期配同一領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的配課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
  • 2-2-4 學校未將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及健康與體育領域之課程配給同一班級其他領域任課教師
  • 2-3-1 未具專長教師能參加校內外非專配課領域科目進修,學校亦能透過領域研究會、自辦研習或應用國民教育輔導團等校外資源協助其增能

三、評量正常化

  • 3-1-1 學校能推動多元評量並訂定規範,能督導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
  • 3-1-2 學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學生成績評量
  • 3-1-3 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或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的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實施學習扶助及相關補救作為。
  • 3-1-4 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評量品質。
  • 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的命審題工作。
  • 3-2-1 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能在3次以下。
  • 3-2-2 學校模擬考辦理時間能符合下列規定:
  • 3-2-3 學校模擬考辦理次數,每學期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 3-2-4 學校模擬考成績未納入學生平時評量、定期評量及學期總成績中計算。
  • 3-2-5 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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