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銓敘部修正後之公務人員考績表及考績人數統計表各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0-12-14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1月30日部法二字第1095303101號函辦理。
二、查銓敘部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4921號令及第10949464922號函規定略以,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人員(除因冒險犯難所致者外),類推適用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留職停薪不在職情形,不辦理年終(另予)考績;各機關如遇所屬公務人員屬上開考核期間均在職惟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考績情形,請考績核定機關於報送年終考績案時,於統計表備註欄加註是類人員之人數、姓名、職稱、職務編號及其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之事由。
三、為期各機關落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4項及第6項規定,避免實務執行上衍生爭議,並配合前開銓敘部109年6月18日令(函)規定,爰該部修正公務人員考績表及考績人數統計表。各機關辦理所屬受考人本年度年終考績及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時,請採用修正後之表件。
四、又銓敘部刻正規劃於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建置相關功能,請各機關俟該部相關功能建置完成後,再於系統報送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考績人員相關資料。
五、另旨揭修正後之公務人員考績表及考績人數統計表已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