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公餘時間進修外語課程納入補助範圍一案,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 2021-01-06
一、依新北市政府109年12月24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92505114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英語溝通力及強化外語之軟實力,公務人員經機關同意於公餘時間在大專院校進修外語課程(不含網路外語課程),納入補助範圍,其申請條件、方式及補助項目與額度等,均依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申請國內進修費用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進修人員於同一進修期間,申請進修費用補助以1項為限,並請申請人員自行評估擇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