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釋義) 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 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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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02-23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詳如來函及其附件。
來文.pdf
來文附件_教育部說明書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