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給假要點」第二點修正

發佈日期 : 2022-08-08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將「陪產假」之假別名稱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修正其給假條件、給假日數及給假期間(修正規定第二點)。

餘請詳來函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