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給假要點」第二點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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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08-08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將「陪產假」之假別名稱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修正其給假條件、給假日數及給假期間(修正規定第二點)。
餘請詳來函及其附件。
來文.pdf
來文附件1.pdf
來文附件2.pdf
來文附件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