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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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12-13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請詳來函及其附件。
來文.pdf
1-銓敘部來函.PDF
2-銓敘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