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2月16日起,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立法院各黨(政)團等,依法遴選、聘用之公費助理服務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發佈日期 : 2023-02-20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請詳來函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