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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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04-20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請詳來函及其附件。
來文.pdf
發文附件1-1120417-銓敘部來文.PDF
發文附件2-1120330-考試院、行政院令.pdf
發文附件3-1120330-考試院令.pdf
發文附件4-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條文.pdf
發文附件5-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發文附件6-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pdf
發文附件7-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發文附件8-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