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 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經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2年內休畢

發佈日期 : 2024-07-24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校務行政系統-人力資源暨差勤管理系統 內有「1年內剩餘加班補休時數查詢」及「加班補休屆期預警」功能,並於每月20日由系統寄信通知當事人及其單位主管與人事人員

餘請詳來函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