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校非編制人員特別休假年資自114年1月1日起,得採計曾任本府公務人員等相關職務服務年資
字體大小: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4-12-27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請詳來函。
來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