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114年健康檢查之編制內同仁請務必先填列申請書

發佈日期 : 2025-03-04 發佈者 : 人事主任
一、「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規定」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二、114年度新增之補助對象為「於現職機關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前一年度1月31日(含)前到職至同年12月31日均於同一現職機關學校且未中斷者】之非編制人員(不含依中央法規或補助款及其他經費進用之人員)」,於次年起得為下列申請:
1.年滿40歲以上者:每2年補助1次,每次4,500元為限。【按,聘僱人員、非編制人員年資之合計係以同一現職機關學校核算且均未中斷者,以下同】。
2.未滿40歲從事危安工作者(註: 本校無):每3年補助1次,每次3,500元為限。
註: 「非編制人員」係指依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進用之人員。

三、其餘有關申請健檢對象、補助額度及公假部分均與去年(113年)無異。

四、健康檢查有意申請之編制內同仁請先填列申請書(如附件,或洽人事室索取紙本)。

五、另配合年度關帳,建議核銷事宜請於114年12月5日前辦理完竣,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