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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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05-21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案係有關教師曾任公立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得採計為提敘年資。
餘請詳來函及其附件。
來文.pdf
0950737_解釋令.pdf
0950737_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