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114學年度「新申請生」申請】
1. 受獎助者配合事項:新增獎助金使用計畫;獲獎助高中學生,有義務參加11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之「與圓夢學長姐有約」,俾利提升大學學測準備與研習增能,成為圓夢樂學助人之人。
2. 為支持本市弱勢體育績優學生持續發展體育專長,本府體育局已將「新北市體育績優圓夢實施計畫」之評審標準納入「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倘貴校有「弱勢體育績優學生」,請依本案申請期程及規範辦理。
3. 請告知申請學生及家長,本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4. 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5. 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與佐證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以利後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