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及「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各1份,鼓勵同仁多加運用。

發佈日期 : 2025-12-02 發佈者 : 資訊組長
說明: 
一、依據本府《新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行政院《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數位發展部《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及本局114年11月24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42375616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本局所屬人員與各校學校教職員工能在創意應用、提升效能上,兼有負責、安全、合倫理地運用人工智慧技術,特訂旨揭文件。
三、旨案重點摘要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使用人工智慧補充規定」:主要規範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於執行公務時,應遵循之AI倫理原則(如問責性、數據隱私等),並對AI工具之應用風險進行分級管理(如 Level 1–不可應用、Level 2–嚴格限制等),以確保公務執行之資通安全及避免權益侵害。
(二)「新北市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推薦參考指引」:主要針對教育現場,確立「學生優先、安全優先」之核心原則,提供教師運用AI輔助學習之分級制度(如普通級、輔導級),並提醒教師應建立家長知悉機制及釐清教學應用之責任邊界。
四、各教育業務與場域在AI廣泛應用下,需在安全合法範疇中進行創新應用,非單屬資訊業務,需人人共同認知與實踐。請務必公告周知所屬人員並宣導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