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現職人員經核准兼任或代理他機關(構)學校職務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附則四領有兼職費者,「得」同時支給加班費,另經協調得由本職機關支給
發佈日期 :
2026-01-27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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