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職務,得否自願減少支領薪酬總額,以繼續支領(兼)月退休金疑義
發佈日期 :
2026-03-04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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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7049_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463號書函(來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