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

發佈日期 : 2026-03-25 發佈者 : 人事助理
本校將配合於115.4.8 -115.4.16確認須辦理重審人員名單;115.6.9 -115.6.17將個案重審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餘請詳來文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