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僑生獎學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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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6-09-09
發佈者 :
註冊組長
一、 申請資格與條件
1.對象限制:本校八年級、九年級之僑生(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
2.成績門檻:114 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達 85 分以上。
3.操行要求:在校期間無受警告以上之處分。
4.排除條件:僅限標準修業年限內學生,凡留級、重讀或延畢者均不得請領。
二、 應備申請文件
1.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2.114 學年度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