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自114年9月30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
2025-09-01
發佈者 :
資訊組長
說明:
一、為加速推動人工智慧技術(以下簡稱AI)於本府所屬各機關及學校之導入與應用,建立AI治理框架及促進AI技術標準化應用,進而提升公共服務效能與智慧治理能量,並打造一個民眾可信賴的AI應用環境,特訂定本指引作為各機關規劃與執行AI相關作業時之參考。
二、為使本府同仁了解本指引,預計於114年9月辦理3場說明會,會議資訊說明如下:
- (一)時間:
- 第1場(一級機關及區公所):114年9月18日(四)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 第2場(二級機關):114年9月18日(四)下午2時30分至4時。
- 第3場(學校):114年9月19日(五)上午10時至11時30分。
- (二)地點:
- 實體地點:本府資訊中心16樓視聽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請搭乘東側14、16號電梯),需事先報名(每場共45名)。
- 線上直播:公務雲(https://cloud2.ntpc.gov.tw/ )之「雲端會議室一至四」均可線上參與說明會,免報名可直接參加,如滿額請改試其他分流或其他梯次。
- (三)對象:資訊人員及主管或114年及115年將執行AI專案同仁及主管。
- (四)本次說明會名額有限,如為參加實體說明會的同仁,請於114年9月10日(三)中午12時前至本府公務雲-「課程管理」,選擇課程「新北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說明會」進行報名作業,並於同日下午5時後,逕至「課程管理」系統查詢報名結果,本次活動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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