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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淡水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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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中聯油脂事件」校園團體訴訟意願調查

發佈日期 : 2026-09-03 發佈者 : 衛生組長
親愛的家長您好:

關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公告之「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事件」,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文指示,本校將協助在校期間曾食用到公告問題油品產品之學生,透過「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消保協會)免費提起校園團體訴訟,以捍衛其應有之權益。

⚖️ 【訴訟權益與賠償說明】
目前消保協會針對本案,主張之民事損害賠償求償金額為每人財產損害新臺幣 12 萬元及精神損害 20 萬元,共計 32 萬元。未來若獲法院判決賠償,賠償金將由學校代收並全額代發給參與訴訟之師生。(註:此求償金額僅為消保協會之訴訟主張,實際賠償金額及能否獲賠,仍須依法院最終判決為準)。

本項團體訴訟完全採「自由意願」參加,絕不強迫:
• 無意願參與者:無需繳回任何表件。
• 有意願參與者:請務必配合下列事項,由學校為單位統一彙整收件。
📝 【申請應備文件與注意事項】
一、申請對象:僅限本校 114 學年度 4-6 月有訂購中央餐廚 (4、6月愛欣食品、5月新北食品) 之在學學生。 (若為 115 學年度新生,請逕洽原就讀國小辦理,本校無法跨校收件)
二、準備文件:包含「基本資料表」、「讓與書」及「不和解書」共 3 種表格,均須提供手寫簽名之正本。
1. 填寫套數與張數(重點說明):
(1) 僅參與 1 家廠商之團體訴訟(新北食品或愛欣食品):請填寫 1 套(共 3 張表格)。
(2) 同時參與 2 家廠商之團體訴訟(新北食品或愛欣食品):因訴訟對象不同,請填寫 2 套(共 6 張表格)。
2. 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表件上的「法定代理人」欄位,務必由全體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雙方)親筆簽名,缺一不可。若有特殊監護權狀況,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附上戶口名簿影本:請提供戶口名簿影本 1 份,以茲證明親屬關係。
🚫 【文件規格要求】
為利消保協會後續掃描建檔,請家長務必配合:
1. 所有表件請維持 A4 單面列印。
2. 切勿使用釘書針裝訂及切勿使用標籤貼紙。
3. 如有文字補充,請直接於空白處書寫即可。
⏰ 【文件繳回期限】
請有意願參與的家長,詳細填妥上述隨附表件並備妥戶口名簿影本後,於 11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前繳回學務處衛生組。
因學校行政端尚須核對菜單、進貨發票、出具公文並向教育局及消保協會辦理申報造冊等繁瑣行政程序,逾期恕不予受理,請家長密切配合,謝謝您的協助!
📄 【表格下載處】:請參閱下方附件,由家長自行下載列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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