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立淡水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淡水國民中學
形象橫幅左半部 形象橫幅左半部 形象橫幅右半部 形象橫幅右半部
:::
分類選單
:::

有關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公告訂於115年9月1日即日起生效,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發佈日期 : 2026-05-14 發佈者 : 生教組長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15年5月4日新北消危字第1150816443號函辦理。
二、向校內師生宣導下列事項:
(一)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如附件)修正於旨揭日期起生效,刪除新店溪2處施放點(秀朗橋上下游各50公尺範圍內、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新增三峽河右岸土城媽祖田範圍內(媽祖田棒球場右側100公尺範圍內)、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頂步道僅特定節日開放,詳情請參考本府消防局網站首頁/公告項。
(二)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如沖天炮、小高空等)。
(三)倘發現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請撥打119,俾利本府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
三、請協助於校內網頁或跑馬燈等裝置宣導上開事項,宣導文字如「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詳情請見消防局網站」、「請民眾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或「倘發現非法儲存爆竹煙火者,請撥打119」等,以維公共安全。

瀏覽數:
登入成功